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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海燕 - 人事 | 2017-10-12 | 點閱數: 448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10月5日總處培字第106005
8506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106年3月27日院臺規字第10601675
46號函訂定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通盤檢討不合時宜法
令實施計畫」檢視旨揭規定,其規範業務已無繼續辦理必
要,爰自106年10月5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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