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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5點、第8點及第2點附件1,業經內政部於106年3月13日以台內移字第1060951222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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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17-03-16 | 點閱數: 725
1) 內政部 令.pdf
2)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附件1至附件4.doc
3) 第五點 、第八點及第二點附件一修正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