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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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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16-03-28 | 點閱數: 657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C號
函辦理。
1)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doc
2) 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doc
3) 教育部 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