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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檢送本府修訂「花蓮縣政府調用所屬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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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16-11-22 | 點閱數: 471
說明:旨揭要點修正生效前,本府已調用之教師,依原要點辦理
,其調用總期間自旨揭要點修正生效後起算。
1) 花蓮縣政府調用所屬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