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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轉知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處理不適任教師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教師專業審查會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教署於109年12月31日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161344B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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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21-01-06 | 點閱數: 55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161344C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ap/index.aspx
)法令規章/行政規則下載。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pdf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教師專業審查會運作要點修正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