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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轉知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 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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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20-07-16 | 點閱數: 61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E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1)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條文.pdf
2) 教育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