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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有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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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19-06-19 | 點閱數: 437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及宣傳海報各1份)。
1) 保險DM.pdf
2) 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docx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