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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及附表,並自107年11月18日生效,轉請查照。
公告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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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2018-11-26 | 點閱數: 431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11月16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64561號函
辦理。
二、檢附修正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第5點附表各1份。
1) 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修正對照表.doc
2) 改進措施第五點.docx
3) 第五點修正對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