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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德菲.韶瑪 - 總務 | 2020-12-03 | 點閱數: 308

花蓮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4條路線於109年12月1日起辦理代駛案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1091124日北監運字 1090362751A號函及1091126日北監運字第 1090366191A號函辦理。 二、旨案因花蓮客運公司駕駛員流失等因素,申請停止營業1 ,惟考量維持基本民行服務,爰協調其他客運業者啟動 代駛機制,維持既有路線營運,不影響民眾搭乘權益,敬 請貴校協助宣導。

()統聯客運公司代理行駛「【1123】花蓮新站花蓮總 花蓮機場花蓮新站」及「【1131】花蓮銅門」 路線。

()首都客運公司代理行駛「【1125 】光復火車站豐濱」 路線。 ()鼎東客運公司代理行駛「【1145】花蓮火車站成功」 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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