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依據本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09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請縣內中小學校長(含候用校長)自本(109)年起3年內(109~111年)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取得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證書。 |
三、 |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
(一) | 辦理日期:109年6月4、5、6日(星期四、五、六)。 |
(二) | 辦理地點:花蓮縣立南平中學3樓會議室。 |
(三) | 參加對象:依下列順序錄取,名額為40名,額滿為止。 |
1、 | 已參加初階受訓尚未取得進階資格者(107年以後完成初階培訓者優先)。 |
2、 | 學校無具調查人員資格者(需取得進階資格),務必推派取得初階培訓教師賡續參加進階培訓取得調查人員資格。 |
3、 | 需要進階培訓研習補訓8小時課程以內資格者。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9年5月25日(一)中午12時止,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2839394)報名,並填具報名表電子檔(詳見計畫附件)E-mail至kooky813@gmail.com以完成報名手續。 |
四、 |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