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80016139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自即日起至本年9月30日受理申請,如有未盡事宜 洽詢,請聯繫和解小組專任助理—杜宜蓁小姐(電話:02- 2388-0297、Email:sbalay0801@gmail.com)。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