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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蕭靜霞 - 教務 | 2017-03-10 | 點閱數: 731

第3 屆EMTC 奧林匹克數學團體錦標賽

活動計畫書
壹、活動源起:
本會向以推廣數學為宗旨,舉辦此賽事的主要目的為:希望透過此項賽事能提高國中小
學兒童對於數學之興趣,及找到數學學習的樂趣。
期望藉由團體的賽制,培養選手與同儕間的分工合作,互助互惠之精神,截長補短,對
未來的延伸學習將甚有幫助。
貳、競賽簡介:
本項活動乃針對國民中學以下在學學生所設計的數學競賽,命題範圍涵蓋國小(國小組)
或國中(國中組)數學內容;每隊由6 位隊員、1 位指導教師與1 位試務委員共同組成。除參
賽選手可藉由共同討論、團體合作的方式為團隊爭取榮譽外,部份競賽項目更加入英文試題
以提升學生國際競爭力。競賽項目共分為:團體賽、個人賽與接力賽三種賽制進行。
參、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奧林匹克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數學協會
肆.參加對象:
一、國小組:現就讀於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
二、國中組:現就讀於公、私立國民中學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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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競賽
一、活動日期
2017 年04 月23 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
本活動將於以下七區舉行
台北區 桃園區 新竹區 中彰區 雲嘉區 台南區 高屏區
※ 為鼓舞參賽隊伍良性競爭互動,本會訂有地區參賽隊伍之下限(10 隊),若報名隊伍數未
達此一下限時,為達成原設計目的,擬將原報名該區之隊伍併入鄰區參賽。單一考區國小、
國中隊伍若其中一組別報名未滿10 隊,該考區比賽照常辦理,惟成績併入鄰區計算。
※ 各參賽隊伍可自由選定參賽地區。活動地點選定後,除非活動地點未達10 隊,否則恕不
接受更改。另因場地限制,各地區參賽隊伍數額滿後, EMTC 線上報名系統即不再受理報
名,敬請有意參賽之同學,儘快完成報名手續。
三、活動時程:
日期 時間 考場
04 月23 日 12:00~12:30
參賽隊伍開始報到(各考場川堂)
試務委員開始報到(試務中心)
12:30~12:50 試務委員--監考會議(試務中心)
12:55 預備鈴
13:00~14:00 第一項競賽—個人賽(各試場)
14:00~14:10 中場休息
14:15 預備鈴
14:20~14:50 第二項競賽—接力賽(各試場)
14:50~15:00 中場休息
15:05 預備鈴
15:05~15:50 第三項競賽—團體賽(各試場)
15:50~16:15 考生休息
16:15~16:30 頒發試務委員貢獻獎及大合照
16:30~16:50 頒發地區個人獎-銅獎及合照
16:50~17:00 頒發地區個人獎-銀獎及合照
17:00~17:10 頒發地區個人獎-金獎及合照
四、成績公布:
106 年5 月3 日 下午於本會官方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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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競賽項目:(滿分為140 分)
項目 時間 題數 配分 作答方式 計分方式
團體賽 45 分鐘 15 題 60 分
(一)全隊共同作答。
(二)只需簡答。
(三)全隊共同繳交一
份答案卷。
1 回15 題,合計60 分。
個人賽 50 分鐘 10 題 60 分
(一)個人獨立作答。
(二)只需簡答。
共5 回,每回2 題。每
人答對一回2 題得2
分,個人滿分10 分,
全隊滿分60 分。
接力賽
6/8/10
分鐘
6 題 6/8/6 分
(一)分組接力作答
第一輪:兩人一
組,分三組作答。
第二輪:三人一
組,分兩組作答。
第三輪:全隊六人
接力作答。
(二)只需簡答。
(三)每組最後一人繳
交答案卷。
*第一輪:6 分鐘,每
組滿分2 分,每隊最
高得6 分。
*第二輪:8 分鐘,每
組滿分4 分,每隊最
高得8 分。
*第三輪:10 分鐘,
每隊最高得6 分。
*每組於第3/4/5 分
鐘答對得2/4/6
分;於第6/8/10 分
鐘答對得1/2/3 分。
六、報名方式:
(一) 組隊規定:
1. 參賽成員:由6 名隊員、1 名指導教師與1 名試務委員(指導教師與試務委員可
為同一人)組成。
2. 由全國各公、私立中小學或機關團體組隊參加。
3. 每隊自行聘請之試務委員,須於競賽當天擔任監考或閱卷工作(由本會分配),若
競賽當天臨時無法出席,請自行尋找人員擔任試務工作。
競賽當日,各隊自行聘請之試務委員若缺席,則該隊成績將不予以計算、不列入
競賽評比。
4. 每位試務委員僅能擔任一隊之試務委員,指導教師則可指導一隊以上之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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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報名日期:
106 年2 月24 日上午10:00 起至106 年4 月7 日,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逾期即
不再受理報名。
(三) 報名費用:一隊6 人共3000 元
免報名費: 提供國中、小學由校方推派參加,每間學校報名四隊以上(含四隊),
其中一隊免報名費(每間學校限一隊免報名費。由校方填寫遴選推薦報
名表並加蓋關防,寄回本會)。
(四) 報名及繳費方式:
●報名流程:《上網填寫資料》→《繳費》→ 報名手續完成。
●報名流程細節:
1.上網完整填寫6 位隊員與隊伍資料:
(1) 106 年2 月24 日上午10:00 起至106 年4 月7 日截止,自行至本會網站
(網址:http://www.tmo.com.tw)點選《EMTC 線上報名》報名,並詳細填
寫6 位隊員與隊伍資料。
(2) 各參賽隊伍於線上報名時,均須自行設定《帳號》與《密碼》,此《帳號、
密碼》設定後,若因故退出系統未完成報名資料填寫時,下次可利用此自
行設定之《帳號、密碼》重新登入系統,繼續填寫報名資料。
(3) 經本會確認報名手續完成後,系統將發出確認信,請自行列印相關資料。
2.繳費:
(1) 完整填寫6 位隊員與隊伍資料後,才能列印繳款單繳費。
(2) 繳費方式:
可自行列印《繳款單》,持該單至玉山銀行全國各地分行臨
櫃繳款。也可持單至四大超商繳款(手續費12 元/筆)。
依繳款單上繳款帳號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款(依各銀行/郵局轉帳
規定手續費自付)。
依繳款單上資訊至各銀行跨行匯款即可。
(3) 請於106 年4 月7 日前完成繳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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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隊員更換辦法
1. 於報名期間,若各參賽隊伍需更換隊員,請自行於本會EMTC 報名系統內(網址:
http://www.tmo.com.tw)完成更換隊員手續,並列印隊員資料,以確保參賽權益。
2. 報名截止後,參賽隊伍仍需更換隊員,於106 年4 月10 日至106 年 4 月 12 日
期間最後變更(限一次),須支付行政處理費100 元,更換之隊員不得超過2 位,
並請依以下辦法辦理:
(1) 至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tmo.com.tw)下載《隊伍資料更換申請表》,
完成申請表填寫後,將《行政處理費》與《隊伍資料更換申請表》一併以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會辦理更換隊員手續。
(2) 完成郵寄,請於3 個工作天後,至本會網站查詢(網站:
http://www.tmo.com.tw ),確認隊伍資料是否已更換完成,以保障參賽
權益。
七、 獎勵方式:
(一) 【全國團體獎】
1. 依成績高低取總參賽隊伍數之前百分之六十授獎,
分別為金牌 10%,銀牌20%,銅牌 30% 。
2. 榮獲各獎項隊伍之隊員,各頒發獎狀乙張。
※註:團體獎項競賽成績同分給獎原則
1. 競賽總成績同分時,依照個人賽-團體賽—接力賽依序比較,總分高者得勝。
2. 若最後比序結果仍同分,則並列該獎項,下一名次從缺。
(二) 【地區個人獎】
1. 以該區參賽學生之個人賽總成績排序,依次取前百分之五十授獎,分別為金獎5
%、銀獎10%、銅獎15%與優異獎20%。
2.榮獲各獎項之學生頒發獎狀乙張。
※註:個人獎項競賽成績同分給獎原則
1. 個人獎項競賽成績同分時,依照第5 回—第4 回—第3 回—第2 回—第1 回依序
比較 總分高者得勝。
2. 若最後比序結果仍同分,則並列該獎項,下一名次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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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全國個人獎】
1. 以總參賽學生之個人賽總成績排序,依次取前百分之五十授獎,分別為金獎5
%、銀獎10%、銅獎15%與優異獎20%。
2.榮獲各獎項之學生頒發獎狀乙張。
※註:個人獎項競賽成績同分給獎原則
1. 個人獎項競賽成績同分時,依照第5 回—第4 回—第3 回—第2 回—第1 回依序
比較,總分高者得勝。
2. 若最後比序結果仍同分,則並列該獎項,下一名從缺。
(四) 【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
隊伍榮獲全國團體獎金、銀、銅獎之指導老師,可獲得獎狀乙張。
(五) 【試務委員貢獻獎】
所有參與競賽之試務委員將頒發證書乙張。
(六) 所有參賽學生頒發參賽證書乙張與個人成績單乙張。
(七) 協助辦理本次活動之試務委員,以及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均將報請
所屬學校給予敘獎。
(八) 所有競賽結果,皆以經過檢附參賽隊伍成績後於本會網站上公告之得
獎名單為準。
八、 注意事項
(一) 務必於106 年04 月07 日前,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二) 報名手續完成後,恕不受理退費。
(三) 若參賽隊伍需更換隊伍資料,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更換手續,並自行
列印新的隊伍資料。競賽期間,不得臨時更換隊員。
(四) 各參賽隊伍名稱若需更換,需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並須於106 年4
月12 日前完成逾期恕不接受「變更隊伍名稱」申請。
(五) 本競賽活動不製發准考證,請參賽隊員攜帶隊員之學生證、本人之身
分證、護照或具照片之IC 健保卡(四者擇一)應考,以證明隊員身份。
未持證件應考者,成績不予計算。
(六) 本活動不寄發應考須知,請所有參賽隊伍務必於106 年04 月16 日後,
自行上網查詢考場、試場、參賽隊伍代號,網址:
http://www.tmo.com.tw,如有疑問,請來電07-2861414 向本會查詢。
學校關防用印處
第 3 屆 EMTC 奧林匹克數學團體錦標賽 報名表
學校: 縣

鄉鎮
市區 (學校推薦隊伍請加蓋學校用章)
隊名: (限五個字以內)
競賽地點:□台北區 □桃園區 □新竹區 □台中區 □雲嘉區 □台南區 □高屏區(競賽地點選定後,恕不接受更改)
指導教師姓名: 服務單位: 、 科教師
聯絡方式:(O) (手機)
地址: E-mail:
試務人員姓名: □同指導教師 □學生家長 □ 其他 聯絡電話:(O) (手機)
※請特別注意:序號一之學生即為隊長,此學生(隊長)為日後本會聯絡對象
1
隊長姓名身分證字號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
聯絡電話 (H)
(手機) 地址 E-mail 班級 年 班
2
姓 名身分證字號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
聯絡電話 (H)
(手機) 地址 E-mail 班級 年 班
3
姓 名身分證字號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
聯絡電話 (H)
(手機) 地址 E-mail 班級 年 班
4
姓 名身分證字號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
聯絡電話 (H)
(手機) 地址 E-mail 班級 年 班
5
姓 名身分證字號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
聯絡電話 (H)
(手機) 地址 E-mail 班級 年 班
6
姓 名身分證字號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
聯絡電話 (H)
(手機) 地址 E-mail 班級 年 班
備註:一、每隊自行聘請之試務人員 競賽當天 均需擔任 監考與閱卷 工作,若競賽當天臨時無法出席,請自行尋找人員擔任試務工作。競賽當日,各隊推派之
試務人員若無故缺席,則該隊參賽成績不予以計算。
二、每位試務人員僅能擔任一隊之試務人員,指導教師可指導一隊以上之隊伍。若非學校組隊,學校名稱可不填。
三、學校推薦報名之參賽隊伍,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並請於本表加蓋學校用章,並於106 年4 月7 日(五)前寄掛號至本會,以作為資料備查。
四、本次競賽採線上報名方式http://www.tmo.com.tw/,不接受紙本報名,本表僅供各參賽隊伍彙整隊員名冊,便於線上報名資料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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