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5年3月23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9451900 號函辦理。 二、檢附「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5年臺閩地 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 參考原則」、「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 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相關表件各1份, 請轉知所屬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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